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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關于征集2026年度中醫藥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全國中醫藥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化對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根據《中醫藥國家(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中醫藥標準體系表(2025年版)》明確的優先級、緊缺度,我局計劃組織開展2026年度中醫藥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征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方向
(一)中醫藥基礎標準。主要包括通用基礎標準、中醫藥名詞術語、分類與代碼等。
(二)中醫藥技術標準。
1.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技術標準。主要包括確有療效、適用性強、安全性高的中醫醫療技術操作規范,老年人、婦女、兒童和青少年等重點人群的中醫健康管理規范,以及中醫醫療技術標準共性方法通則等。
2.中藥技術標準。主要包括中藥材種子種苗、中藥藥事服務規范、中藥飲片調劑與煎煮操作規范、中藥藥品臨床使用監管規范等。
3.中醫藥科研技術標準。主要包括中醫藥科學研究工作中先進成熟技術方法轉化為標準。
4.中醫藥信息技術標準。主要包括中醫藥數據獲取、處理、儲存、交換、共享、應用、管理、安全等標準。
(三)中醫藥管理標準。主要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中藥藥事、中醫師承繼教、中醫藥科研、文化宣傳、社團、出版等管理標準。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項目建議應完成標準前期研制工作,形成相對成熟的標準草案,確保立項后18個月內(修訂項目12個月)能夠完成審查。
(二)申報的項目建議應強化標準通用性,提升單項標準覆蓋面。
(三)鼓勵質量高、實施效果好的中醫藥地方標準、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行業)標準。
(四)優先支持重大科技攻關中同步開展技術標準研制,支持先進成熟技術轉化為標準。
(五)鼓勵交叉領域開展技術融合標準制修訂,支持各單位合作研制。
(六)第一起草單位和第一起草人應符合《中醫藥國家(行業)標準管理辦法》要求,且第一起草人牽頭申報不超過2項標準。
三、組織申報
(一)請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做好本地區各級各類單位申報工作,組織申請單位(個人)填寫標準項目建議書(附件1)、申報書(附件2)和標準草案(格式規范可從我局網站下載)。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26年2月13日前將匯總表(附件3)及電子版材料(word版及掃描件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局機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以及相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可直接申報。
(三)請全國中醫藥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同步組織做好本領域中醫藥國家標準申報工作。對我局征集到的國家標準項目進行立項審查,并經我局對口聯系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26年3月20日前將電子版材料(word版及掃描件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
聯 系 人:王麗穎 王 倩 程 強
聯系電話:010—59957635 59957816
電子郵箱:satcms@163.com
附件:
1.項目建議書
2.項目申報書
3.項目建議匯總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綜合司
2026年1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內容下載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
